台灣人在美國設立公司,整理資料後覺得有幾項優勢:
法人保護:美國的公司法制度完善,有美國公司作為法人。個人資料、財產將可獲得保護。
全球營運:美國的企業自由度、知名度、接受度高。在美公司可樹立國際品牌及形象,有機會在美國本土及全球拓展事業理念。
跨國管理:美國公司開立美國帳戶,故資金流動、投資、融資、上市等行為均可在透明的美國法律中找到規則及管理。
境外者優勢:台灣人在美設置公司,將屬於美國非本土居民境外開立。在美國各州有機會獲得不同程度的稅務及利潤優惠
人才流動:台灣人在美國拓展事業的同時,美國公司可申請簽證邀請各路好手一起赴美打拼。對創立者將是一大助益。
台灣人在美設立公司,只能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Corporation, C corporation, C Corp) 或是責任有限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本文只針對此兩種公司做資料整理:
上述比較資訊將隨時更新讓台灣夥伴參考。台灣創業家可選擇合乎自身情況及美國環境選擇合適的公司種類創立。
聲明:
此篇文章,是作者自行查看相關資料後整理而成,作者不保證資料之正確性。
此篇文章亦不應被視為國外投資創業之招攬。任何人觀看本文之後,而有投資創業行為,應自行對所有後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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